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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6026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5-19 10:57:58
居民楼顶养鸽子
海阳市新元广场南院外贸家属楼3号楼3单元4楼顶有人养鸽子,好多年了,既不卫生又不安全,请问是不是该有人管一管、谢谢了。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5-19 14:16:10

您好!我市城市管理体制已于2004年进行改革理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已下放至各县市区。目前,我局不再从事具体执法工作,各县市区的执法工作由各县市区当地的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需要说明的是,我局与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仅存在业务指导关系,并不是隶属关系,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隶属于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您反映的问题由海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具体情况建议您向该局反映,联系电话:3222009;您也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海阳市人民政府反映。谢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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