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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6054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刘晓明     提问时间:2014-05-30 17:46:23
招远妇保院新生儿无辜惨死
我自从怀孕后一直在招远市妇幼保健院做产检,情况良好。2014年05月12日10时08分在妇保院剖腹产下一个男婴。新生儿出生后非常健康,妇保院医生给孩子综合评议为10分,满分。婴儿出生两个小时后,约12点左右,开始哭闹不止,出现叹息样呼吸。到晚上19点长达7个小时时间当中家属去找过当班医生不下五次,而当班的两个医生要么没有去病房看一下眼婴儿,就想当然的说婴儿是饿了,让喂水、奶,可是婴儿舌头不会吮吸,口中有粘液。要么医生没带任何仪器,过来看了一下,说婴儿冷穿少了,让加衣裳,让继续喂水、奶,婴儿还是哭,不进食。家属看到婴儿痛苦的呻吟,心急如焚。在家属的再三催问下,当班医生才勉强叫小儿科医生来会诊。小儿科医生会诊后告诉家属新生儿头部缺氧,病情严重。而这时值班医生还在振振有词,说新生儿是10分儿,没事。小儿科医生建议转院。于是通知120转到招远市人民医院。而此时已经是19点多了,距婴儿出生已经过了9个小时多了,距家长发现婴儿情况不对也有7个小时了。由于缺氧时间过长,严重耽误了黄金抢救时间(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病情发现后的四个小时是黄金抢救时间,治愈率达到占92%以上),经市人民医院小儿科抢救无效,5月13日凌晨4点25分新生儿死亡。经招远市人民医院诊断,新生儿因缺血缺氧性脑病(重度),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婴儿的死亡完全是妇保院医生没有按操作规程及时诊治,会诊,没有责任心一手造成的。
我们的孩子无辜惨死已经十天了,这期间我们家属保持了极大的克制,没有去妇保院闹事,而是去找妇保院协商解决。妇保院下到责任医生上到主管副院长杨玉华、院长谢春丽,要么保持沉默,只字不提,妄想推卸责任,要么想法设法要让产妇转院,千方百计掩盖这一罪行。推脱罪责,令人愤慨。在这期间我们才知道妇保院发生这样的责任事故不是一次两次了。
节哀但不能顺变,一定要那些草菅人命的“凶手”承担应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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