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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6095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6-20 07:27:30
同一案子两个法官有两个不同的判决
同一件案子,去年在芝罘区毓璜顶法庭审理时,我作为被告提供了证据,充分说明了原告的起诉主题不正确,我不能作为被告。事隔一年,给了芝罘区柳程远法官审理,在没有详细的庭审询问的情况下,就让我接受调解,调解不成,就匆匆判决。柳法官为什么这么不负责任,忽略被告的辩解及证据。请求法院关注并调查了解,作为法官他没有给予我公平正义。没有详细的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就判决,是不是太忽略了法官的神圣使命。难道毓璜顶法庭的法官就不是法官,就是错误的,你柳程元就是对的?
判决书为(2013)芝民社一初字第3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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