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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6147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6-28 20:51:43
地税局还在让社会上的人税收吗?
以前几年,烟台市地税局在芝罘区委托社会上的一些人,上门收门头税,有些人穿着协警的衣服上门吓唬,说是代表烟台市地税局税收的,他们说:你们不信,可以去问问烟台地税局。我们问地税局说有这个事。我们业主就不明白了,你们烟台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都在办公大楼里闲着不上街税收,而雇佣社会上的人上门采取卑鄙的手段税收,请问烟台市地税局:你们这样做对吗?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7-07 15:30:31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地税机关可委托公安、建设、房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和中介机构以及承租人等具备代征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代征房屋租赁各项税款及附加。自2009年9月份开始,芝罘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税收由地税部门委托芝罘区流动人口协管大队负责代征。以后我们会提醒代征单位在工作时注意方法和方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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