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6299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7-20 07:43:12
烟台兴华房地产屡次违约
烟台市开发区金河名都小区开发商,自2012年5月开盘,原定2013年12月31日交房,但是一次又一次的违约,试问一下烟台是否还有部门来监管这种事,为什么这种事屡次三番的发生,政府是否将地卖给开发商之后就不管不问了,陷民于水火之中?我们拿着父辈们辛苦挣来的血汗钱买房,开发商是难道拿着那钱就安稳?政府把地卖了就可以坐视不管?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一下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7-28 15:09:17

您好,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属于双方民事行为,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请按合同约定执行,关于项目有关情况,请向开发区有关部门直接了解咨询,感谢参与。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