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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6355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8-14 11:13:24
塔山东路36号-13号一户居民私建阁楼
塔山东路36号-13号一户居民私建阁楼曾有人举报过,城管支队未予以制止,存在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问题。现在反映该住户将垃圾倒在楼栋门前,有碍城市市容,尤其是在文明城市复查之际,望能引起城管支队领导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责令该住户将建筑垃圾清远。等待处理结果!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8-15 08:59:02

(ZF)您好,感谢您对规划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阁楼问题已按法律程序进行查处;根据烟政发(2012)016号文件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任分工:依法查处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未经批准对城镇道路两侧建筑物进行外部装修、改建临街门窗,在建筑物外顶部、阳台外或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对建筑物外走廊、阳(平)台超出建筑物外墙面进行封闭,在城镇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及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等行为,建议您所反映的建筑垃圾问题向城管部门投诉,我们也将积极协调城管部门对该问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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