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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6370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8-19 14:15:06
有个问题的回复好像有点自相矛盾
刚才有幸看了物价局对63679和63676两个问题的回答,应该说物价局的回答是认真的,不是想有些部门在敷衍大众。但有个问题好像有点自相矛盾,物价局在63679上答复企业自定的物业费价格如果超出政府指导价就不予备案,应该说政府不承认这个价格;而63676上又说企业可以以超过政府指导价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合同,难道这个价格可以不到物价局备案吗?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8-20 12:30:53

新的物业收费服务管理办法出台和小区等级评定后,物业必须按规定标准收费。如果发现超标准收费的,直接拨打电话12358反映。
经了解,中海银海熙岸还未交房,物业也没开始收费。中海紫玉公馆物业费是1.5元(含0.3元的电梯运行费),其余是特约服务费并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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