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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6393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8-28 15:48:35
再次反映中海物业费过高的问题
前面已经有人向物价局反映过中海物业收费过高的问题,紫御公馆是2.8元,银海熙岸是2.5元,物价局的答复是中海的物业费是实际是1.5元,超出部分是特约服务费,而特约服务费不在物价局的查处范围之内。而实际情况是中海与业主所签合同为“物业服务费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高层2.8或者2.5元/平方米/月),业主委托物业服务机构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之外的特约服务的,其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到底中海物业是怎么备案的?这个合同是否与物价局的说法相矛盾?希望能得到明确的解释。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9-02 16:09:41

你好:2.8元含有1.5元物业费和1.3元的特约服务费,公示栏内有特约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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