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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6395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8-29 18:54:45
每晚未拴大狗集聚润利大厦广场
8月25日反映的问题(编号63875),至今没有看到效果。连续几个晚上,仍然是七点半左右到八点半左右,在润利大厦广场的西北方向,有十多只大狗没有拴链,或卧或叫或跑。或许派出所工作人员已去过广场进行规劝,付出了辛劳,但是,重要的是效果,是有效的措施,仅在某个晚上去现场口头劝告肯定起不到什么作用。《烟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第六条 饲养犬只,只允许饲养体重不超过15千克的小型观赏犬,不准饲养其它犬只。第七条 养犬人携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出户遛犬的时间为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遛犬时饲养人必须携带准养、免疫证件,犬只加戴统一制作的标志,束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城管执法部门配合畜牧部门查处,并由畜牧部门依照《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第四十条,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一)不实行笼养或者圈养的;(二)违反规定出户遛放犬只的;(三)未对犬只进行强制免疫的;(四)饲养体重超过15千克犬只、非小型观赏犬的。”
每晚在润利大厦广场也即规划展览馆前广场西北角聚集的大型犬,显然是它们的主人违反了这个管理办法。既然有相关的法规,就应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比如,可否在广场的三个入口处竖立醒目提示牌:禁止怎样怎样,违者依法罚款,市民有奖举报,附上举报电话。这只是浅陋的想法,还希望有关部门能真正重视解决养狗乱象,制订出合理合法的治理措施。我们会持续关注润利大厦广场的西北角。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9-16 11:23:15

您好,我所民警根据群众反映多次到润利大厦广场进行调查和规劝,目前晚间到该广场遛放的大型犬只主要有3条金毛犬,2条哈斯奇,1条边牧牧羊犬,这三种犬只均属上级部门下发的允许饲养的32种犬只之内的犬种。我所民警连续多次在晚7点后到润利大厦广场劝说犬只主人在遛狗时要用束犬链对狗牵遛,并尽可能不要到人群聚集较多的场所遛狗;润利大厦广场属明德物业管理,我所根据反映人的意见与润利大厦的明德物业部门联系,请该物业部门制作禁止在该广场遛狗的告示牌并对遛狗人员进行管理。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办法》,对犬只不实行笼养和圈养,饲养大型犬的由畜牧部门处罚,公安部门只是配合畜牧部门,我所已经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向畜牧部门做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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