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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6408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9-04 16:28:23
劳动监察为什么不给受理
2007-2011年一直在一家公司工作但未其一直未给我缴纳社保。没有办法只有通过仲裁,但该单位不承认跟我有劳动关系。仲裁因为我提交证据不足被驳回。后同年起诉法院,法院于2014年8月才下判决,认同了劳动关系。因法院不处理社保问题,但到芝罘区劳动监察说已经过了失效。请问我劳动关系刚得到法律确认,就投诉无门了。还能不能给劳动者保障?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9-25 16:13:18

感谢您对劳动监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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