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6434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9-17 16:46:54
生育指标能否补办?
小孩的母亲是芝罘区户口,小孩2013年6月在美国出生,带旅行证回来落户口需要生育指标吗? 没有生育指标怎么办?
你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详细情况,请咨询芝罘区人口计生局,电话:6235280
小孩的父母都是初婚原来没有子女,都是1984年生人,2012年结婚,2013年生育(应是符合晚婚晚育政策),只因留学不能回国,所日在美国登记、结婚、生孩子,现在回来落户口,没有生育指标可否?如果必须生育指标,能否补办?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9-18 14:07:03

您好,山东省自2014年5月30日起取消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育龄夫妇应在办理一孩《出生医学证明》后三个月内到双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进行登记。
你所述情况,不再需要补办《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只需到落户所在地计生部门进行一孩生育登记。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