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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6457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9-29 10:02:39
老年人免费乘车需要加强管理
烟台市政府规定老年人超65周岁可免费乘坐公交车,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这是大好事。但却引来了诸多的不和谐,问题越来越突出。老年人乘车经常遭受驾驶员的讽刺挖苦甚至是拒载,还要遭受年轻人的埋怨!也有的老年人为让座和年轻人发生矛盾,谩骂甚至动手打人!建议政府加强管理,将好事办好。一是将免费乘车改为发放乘车补贴,政府量力而行多点少点是个心意;二是免费乘车限定时间,早晚上下班高峰期不免费,平峰期免费;三是发放老年人乘车卡,限定次数。以上建议都是其他城市的现成办法,应该是行之有效的!这样又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又减轻了公交的压力!对和谐社会建设是有利的。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10-13 15:50:11

网友,您好!
继我市去年3月1日起实施新的老年人优待规定以后,今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再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全省范围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政策,涉及该政策的第四十六条(七)内容如下:六十五周岁以上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满六十五周岁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免费或者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对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社会成员应予正确理解:
1.凡是年龄达到65周岁的人,即可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待遇。
2.该政策面向所有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论乘车次数多少,凡乘车均可享受免费待遇。与享受基础养老金或高龄津贴等政策不同,该项政策不是发放货币补贴,而是即乘车即免费,同时没有限时限量规定。也就是说,不能发放乘车补贴,也不能规定限时限量乘车,对经常乘车者没有次数限制,对不乘车者也无乘车补助。
3.该政策没有限定乘车附加条件,没有设定除身份证或老年优待证以外的乘车凭证,因而也就不能实行先办卡后乘车的制度。为了方便公交企业,省、市两级老龄、交通、财政等部门及公交企业协调后出台的老年人优待规定均标明: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身份证、老年人优待证即可免费乘车。目前,各级政府和国有公益企事业单位都在压减审批项目、提速增效,如果办卡才能乘车,事实上是增加了乘车审批项目,无疑是给老年人乘车增加了一道“门槛”,不符合中央政府简政放权要求。另外,若办卡,费用也不能让老年人自己负担,市县两级财政目前民生项目开支很多、压力很大也暂无力解决,公交企业承担也不合理,且办卡还需大量人力物力,增加企业运营成本。由此可见,若实行老年人办卡乘车,则实为劳民伤财,且违反上级规定。
4.公交企业近年来为各类社会群体享受乘车优待政策做出了很大贡献,公交职工也付出了辛勤劳动。但拒载和讽刺挖苦老年人的事情,的确时有发生,这有待公交企业进一步改进服务。我们会及时与相关部门及公交企业沟通,要求相关单位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加强职业道德和敬老助老教育,改善老年人乘车环境。
综上,根据我市的立法权限和有关政策,目前你提的建议在省级以上法律法规没有新的规定出台之前,均无法实施。若上级有新的政策法规出台,我们将建议市政府适时予以调整。同时,我们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和呼吁老年人自觉错峰乘车,同时也会一如既往地与相关部门沟通,从城市规划、公安交警、道路交通、公交投入、新闻宣传和市民教育等多个方面改进服务,为市民公交畅通多做工作。
谢谢您对老年人的关心!也请您在全面理解政策内涵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各项惠老政策。如愿意,请您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安排人员与您电话或当面沟通。
祝您身体健康,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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