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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6680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10-15 07:43:28
预售收入未按规定预交所得税是否还要交滞纳金?
我单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竞拍了三块地,第一块2006年开始开发并预售,2008年完工备案,第二块2007年开始开发预售,2010年完工备案,第三块未开发,请问2006年我单位预售收入未按规定预交所得税,是否还要交滞纳金?2007年发生的期间费用如何分摊?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10-21 08:54:14

您好!
2006年预售收入未按规定预交所得税,应该加收滞纳金。
2007年发生的期间费用按规定在发生当期扣除,不用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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