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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6701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10-27 11:31:41
南大街除消自行车非机动车道符合路权法吗
市区主要道路的改造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什么改造前不征求一下老百姓的意见啊,烟台作为文明城市现在又是生态城市,本应该加强自行车道路的建设,可我们烟台是马路越来越宽,自行车道路却越来越窄,胜利路最窄处只有80公分,而现在南大街却把原来的自行车非机动车道除消了改在人行道上,造成现在的人行道,盲道,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混在一起在原来的人行道上,给老百姓的出行带来了很大麻烦和安全隐患。道路是每个老百姓的公权,应该得到尊重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10-31 09:00:28

您好,感谢您对交管工作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及时把您的建议反馈给城市管理部门予以参考,针对慢行合一的状况,交警部门积极建议相关部门实现非机动车道、行人、盲道分离,保障道路畅通有序。感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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