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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6708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11-01 08:23:52
过去的维修基金十几年了何时归还
请给广大群众解释一下 收维修基金很高

编号:63846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8-23
现在收维修基金很高,过去交的那些,什么时候返还,时间不短了,国家现正在整理慵懒散行为,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却长期未解决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和查处,巡视组还在山东,请你们向广大群众先行解释,何时解决
您好,维修基金不存在返还问题。2011年5月1日前缴存的是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用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启动及公用设施的维修、更新和建设,其缴费标准为框架结构16.8元/平方,混合结构15.6元/平方,现存放于市财政局,目前尚未启用。我局现正在组织人员理顺前期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等使用办法出台后,方可申请使用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11-05 09:51:4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是根据相关办法规定:5%-8%的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计算,现行标准是根据2011年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6%计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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