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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67471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11-21 12:29:26
公共用地私设停车桩
领导,您好!我是金沟寨存5街3号的居民,我们楼下的公共场地,被私自按上停车桩了。作为他自己的停车位使用。前天又有孩子在楼下玩耍时候摔倒了,我们找到安装的那家说理,态度蛮横,口气嚣张,让我们爱找谁找谁,请问政府,我们找谁说理。明明是公共用地,为何态度蛮横的据为己有。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11-21 14:24:11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支持!该处违建结构为铁质,面积为4平方米,用途为自用,中队已立案调查。立案号:烟芝行执立字[2014]第1400362号,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烟芝行执限改字[2014]第1703853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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