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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6753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11-25 10:51:55
区法院地块规划事宜
原区法院地块规划和拆迁安置为啥特殊呢,为啥就不盖大高层呢
毓秀家园、胜利片区拆迁、南大街商业广场项目、慎礼街、大庙片区,喜乐酒店项目、白石村拆迁改造,你们规划局当初告诉广大人民群众在市中心不再规划小高层,今后市区内不能再盖多层和小高层了,都是大高层,所以都是30多层的,可是现在阳光花园(原芝罘区法院地块处,却是9层和11层的),难道是区法院家属楼吗?那样就可以不同吗,难道群众的拆迁安置就应该是大高层吗?既使不是家属楼,也应该和广大群众的一样都是大高层,为什么此处特例呢,群众疑问?如果可以随意更改的话,以后拆迁时我们全要小高层!!!既然你们开了头,我们就一直关注!!!今后钉子户会越来越多!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12-01 09:21:13

(zf)谢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该地块规划论证方案于2006年已经完成,且土地进行了招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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