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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6770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12-03 16:08:28
物业代收生活垃圾清运费是否有依据?
福山颐景园小区物业代环卫处收生活垃圾清运费每户36元,不管几个人,我查过烟台的文件都是每人每月一元,而我们物业代收每户都是36元。请问:1、收费依据是否有变动?为啥每人每月1元,我家一个人住要也交36元?2、物业代收此费用是否有相关部门的授权,如果有是否应出示给我们?3、去年没住进来就交了36元,此项收费是不是不合法?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12-05 16:31:38

您好,烟台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仍执行2002年文件标准,每人每年12元。目前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各区负责征收,上缴同级财政。福山区环卫处负责征收福山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情况建议您联系福山区环卫处,电话636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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