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6923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12-29 14:44:57
莱山区锦绣家园未达标准交危房!
宏丰置业于2014年10月30日开始对合同要求的今年的经适房陆续交房,但是我们业主却发现这里有诸多问题:
1、1.5元/平方米的物业费(含电梯费)不合理,比其它经适房小区的物业费都高,我们是经适房,却交着高价的物业费,;
2、自来水、天然气不通、临时电说停就停、电梯说卡就卡、绿化不达标,配套不完善、根本达不到收房条件;
3、公用水电费需要业主公摊;
4、不签有霸王条款的物业协议不能领房钥匙,必须先签字交钱才能领钥匙;
5、地电热膜用电费用超高,我们强烈要求换水暖!
苦苦等了两年啊,交房却是这德性,没有验收!没有水电气!没有消防!没有相关的交房文件!让我们这些急盼住房的穷苦人民和无房户情何以堪?这就是政府面子工程吗?
宏丰置业于去年挪用经适房资金的新闻曾上榜腾讯新闻,政府和住建局的监管在哪里?问责在哪里?导致现在无法正常交房到底是谁的问题?
开发商口口声声说达到交房的条件 却无法提供相关证件 你们住建局还口口声声说达到了交房标准,相关收房的综合验收报告在哪里???置穷人安危于不顾,连个说法都没有!!!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5-01-06 09:22:39

您好,经了解相关单位,具体情况如下:1.物业费由物业公司根据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小区管理实际以及现行职工工资水平进行成本核算,执行每月1.2元/平方米标准,为减轻业主经济负担,物业费暂按每月1元/平方米收取,电梯费我市统一标准为每月0.3元/平方米;公用水电费用如何分摊按照物业协议执行;具体成本核算和如何分摊情况已在小区物业公司公示。2.自来水方面,由于城管相关部门负责的小区红线外市政配套正在施工,暂时不具备供水条件,我局正在积极协调。为方便业主装修,开发单位在区内多个区域接通临时水,由业主免费使用,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