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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6947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百姓呼声     提问时间:2015-01-13 07:55:28
治理狗患不能光说不干
治理狗患公安年年都发文治理,但从未见有实际行动光说不干就是不作为的具体表现望上级有所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看到点真行动。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5-01-14 11:24:09

您好,2007年1月1日,烟台市政府以市长令的形式颁布《烟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烟台市区的养犬管理工作是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公安、畜牧、城管、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完成,是一项系统工程,但靠哪一家哪一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办法中规定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一)对养犬行为进行审批;(二)处理违章犬只;(三)捕杀犬只;(四)依法查处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饲养的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行为。另外规定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的犬只:(一)狂犬病犬、野犬、纵容或放纵犬只恐吓、伤害执法工作人员的犬只,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捕杀。(二)未办审批手续的犬只、禁止养犬区的犬只,发现后,先行责令饲养人改正,拒不改正的,收容其犬只,统一处理。《烟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虽然对市区养犬问题作出了明文规定,公安等部门每年也多次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但是,由于违规养犬问题牵涉到城管、畜牧、公安、工商、卫生等许多执法部门,各部门各管一摊,很难形成工作合力,执行难度大,执行效果不理想。同时由于受立法权限的限制,无法出台有法律效力的管理办法。我们已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由市政府牵头,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门的养犬管理机构,配备专业车辆和必要的装备器械,对群众举报或发现的野犬、流浪犬等及时收容和清理。市民在生活中如遇到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直接拨打110报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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