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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6947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孙先生     提问时间:2015-01-13 13:02:26
烟台市牟平区海屿公元小区一期到底该不该收房?
烟台市牟平区海屿公元小区一期,小区开发商在交房约定日期未出示合同约定的文件,并且催要住房公共维修基金,此种情况到底该不该收房?针对这种情况,业主该怎么做?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5-07-16 15:39:52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于您和开发商的一般民事纠纷。如果根据您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其所交付的房产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您可以拒绝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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