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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69651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5-01-23 16:40:53
新农合意外伤害不给报销
海阳市东村街道刘树美2014年12月18--12月25在海阳市中医院因意外伤害住院花费4700余元.2015年1月5日出院复诊后到海阳第三人民医院办理报销手续被已报销公示期不足为由不予办理。海阳市新农合2014年报销期截止2015年1月10日。后经多次与有关部门问询被已告知留下联系方式听后消息,至今无音讯。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5-04-09 09:24:53

您好,请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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