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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69791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5-01-30 15:33:46
如此质量算是合格?算是交房?
本人于2013年底在莱山区购买一套期房,约定于2014年底交房,交房时楼号变更,与合同不符,并且要求须缴纳各类手续费及物业费之后,才让去验收房屋。验收房屋时,发现房屋出现严重建筑质量问题多达14条。房屋甚至出现了整面墙(经核实此与图纸不符)不在梁上严重影响房屋结构的质量问题。同时,在2015年1月21日一场小雨过后,导致整面墙严重渗漏。老虎窗歪斜、外墙多处后补色泽与原墙面不一致且有很多人为破坏的空洞,有渗漏隐患。阴阳角、滴水槽不垂直弯曲很大。窗框与墙面接触部位密封胶开裂,有严重渗漏隐患等。虽然有些地方可以维修,但是很多问题要三个月以后才能动工。这算是合格交房么?我应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5-02-04 11:17:53

你好!如果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但是存在质量瑕疵,并在保修期内的,则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未经竣工验收,则购房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由此造成交付房屋迟延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达到可以退房条件的,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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