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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7017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5-03-10 09:16:47
建议以收费为目的的停车场不予审批
近些年烟台市区很多处强势的单位和个人用各种名义经交警部门批准在空闲的地方或住宅区设立停车场,这些停车场以收费为目的,对造成直接的,间接的交通拥堵无动于衷,群众意见很大,以南大街西部的通神加油站东西为列,路南的公安局签证办理处一带被人按上路桩经常有车因为不愿进停车场而把车停在路上,公交车因此不能前行,造成道路拥堵,而路北的酒水批发市场东西一带没有停车场极少出现拥堵情况,停车场收费肥了极少数人,而对社会造成的人与人之间隔阂不可小觑,现在很多市民在房前屋后仿效,尤其在西郊正逞蔓延之势,我觉得交警部门应该把停车场的审批权转成监督权,除重要部门给予停车场批准设立外,发现以收费为目的设立的停车场一律不予审批,对已经审批的令其撤除,给车辆通行创造条件,否则交警部门的忙碌只会是担雪填井,拿冰凿鍋。交警越来越劳累,道路还是在拥堵。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5-03-19 16:28:06

你好,感谢你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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