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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7056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5-03-31 19:16:25
有关教师职称问题
教育局领导,您好!我是烟台市一名普通教师。由于学校数学老师急缺,所以毕业后我一直从事数学教学工作,但是我本身并不是数学专业的,教数学完全是服从学校安排的结果。据我所知,烟台像我一样学非所教的老师并不少。可是,现行的职称评价制度对我们非常不利。请问教育局领导,对于我们这种教师是否可以有特殊的规定呢?或者我们在自己现在所教学科时拿的各种荣誉,在评职称时是否能被承认呢?请领导慎重考虑我们的意见。毕竟转专业不是我们自己自愿的,而完全是照顾学校大局。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5-04-07 14:25:26

您好!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对口或相近,如果申报人所具备学历的专业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可以通过接受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育证明再申报评审。感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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