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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7066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5-04-08 12:27:15
建议 捐献遗体不用家属同意我看就很好
前几天的晚报登了,广东地的捐献遗体不用家属同意我看就很好,身体是属於自己的也是国家的,并不是属于哪一位亲属的。自己就可以有自己的意愿,不需要任何人说了算。最好烟台也来改革一下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8-04-23 19:49:37

谢谢您对公益事业的热爱,根据《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第十二条遗体捐献登记表应当载明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身后捐献时还需执行人完成捐赠心愿,所以,捐献遗体还是必须家属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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