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7150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5-06-02 16:26:08
山水龙城C区5号楼业主被强行交房
市监管部门领导:
您好!
我是山水龙城蝶苑即通世南路山水龙城C区业主。自13年购房至今终得交房喜讯。于上周末去售楼处准备接房。
但,实际令人惊愕。
1、开发商 烟台建源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此盘,合同期在2015年5月30日交付给我们,按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应提供交房合格资质三份,分别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等资质,业主接房时仅得到了竣工证,其它未能提供,故我方业主拒绝收房。
2、收付的通知中要求大家交纳面积比实际大的额外费用,他们声称测量后实际面积高于合同面积,但要求提供测绘报告,未果,故我方拒收。
3、所有业主当时均被告知房子为两单元,中间有墙或消防门隔开,为两梯四户一单元,两梯五户二单元,现实际交付时隔离全无,成了四梯九户的房子,而烟台住房交易网上可以查看,中间已经设定了隔离,从消防法规上看,亦无法满足防火安全要求,理应按约定进行隔开。
4、由于时间紧,开发商为了避免交违约金,在达不到交房标准的情况下,提前通知业主,强行交房,走廊过道的所有窗户均未安装,烟台是一个四季分明的城市,冬有雪夏有雨,家有老小,走廊连窗户都没有,安全隐患极大。
5、开发商态度始终消极,面对业主提出的问题从未正面回应,广大业主一直以和谐社会,交流沟通为解决之道,本着多交流,沟通协商解决问题的态度,但开发商态度强硬,爱接不接,而且扬言,通知都发给业主了,不交也没用,十天以后都按自动交房处理。
6、开发商要求广大业主交纳公共维修金,税等一批应在房产证明后的费用,不交即不让看房。且无任何职能部门委托书严重涉嫌违规操作。
综上所述,广大业主身心憔悴,欲哭无泪,作为80后,90后一族,自身承受着较大的经济压力,遇到这种问题又迎来了身心痛苦,肯请相关监管领导明查。并给予回复。
上述问题皆为如实反应,如当局待查,可提供证据。如贵局无法解决,肯定指出如何申诉,或向哪些职能部门求助。
焦心盼复。致谢!
暂时还没有回答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