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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7172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5-06-16 15:37:41
针对申诉联系电话被联通屏蔽的投诉
申诉人:刘汉助,证件号371122198403236814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新嘉街道中村172号
联系电话:13276457645
邮编:265703
申诉时间:2015年6月16日星期二
被申诉企业;中国联通
申诉问题涉及号码:13276457645
申诉内容:本人2015年6月11日上午拨打010-12300咨询关于13081631987申诉进程,工信部介绍说6月5日收到邮件,联系人地址不详,我说本人对联通处理结果不满意,工信部让重新发邮件,把处理结果详细说明,把联系地址写具体,6月8日,工信部发给13276457645短信,提示申诉已收到,30个工作日等待结果,请用户保持电话畅通。但本机13276457645先后两次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工信部短信,本人怀疑中国联通屏蔽了13276457645接受工信部的短信,联通肯定会回复说,机房故障信号不好,请问本机13276457645先后两次没收到有关工信部部门的短信,世间会有这么多巧合?联通机房挺会挑时间信号不好,本用户在对中国联通有关部门申诉13081631987无辜停机处理结果时候机房故障,请有关部门严查并严惩!2015年6月16日,10010回访,说经查13276457645在6月2日收到过工信部短信,客服说联通确实没有做过屏蔽,请问工信部分别在6月5日和8日分别给13276457645发过短信,请问短信去哪了?答案只有一个:被联通屏蔽!
      鉴于以上联通违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电信服务规范,我要求中国联通集团有限公司:
1:擅自屏蔽13276457645接受工信部短信,明目张胆,滥用职权,目无王法,耽误用户接受上级部门重要短信通知,情节严重,要求赔偿5000元。
2:马上回复13276457645接受工信部短信功能。
3:鉴于以上情节严重,要求有关部门对中国联通有关部门严惩,扣除违规部门绩效,并罚款20000元。
4:以书面形式说明以上情况和处理结果,并赔礼道歉。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5-06-25 09:33:02

您好!经招远分公司测试,您的手机短信功能运行正常,我公司不会做任何限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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