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7195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5-07-02 10:59:48
把国旗用作个人维权明显违反国旗法
修建中的新桥西路南头有一幢小楼、门窗破乱不堪,可是在楼顶上却飘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看来是在维权。我们觉得维权可以走法律途径,把国旗视为维权的工具,就不对了,悬挂国旗是很严肃的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敬和爱护国旗,第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和管理,把国旗用作个人维权,明显违反国旗法,希望政府部门履行职责,对新桥西路南头小楼上的违反国旗法的行为给予必要的制止,以彰显国家法律严肃性。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5-07-03 09:57:45

您好,第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和管理。应归属地办事处管理,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