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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7223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5-07-17 15:19:50
投诉烟台福山区檀香苑小区物业
昨日到物业充电费,被告知物业费拖欠4个月并要求补缴滞纳金,基于以上原因拒绝给充值电费,沟通后无果,我想并非我一个业主会出现如上的问题。
第一:物业费拖欠没有任何物业代表人给我书面或电话通知,或做提醒义务,这是物业工作的失职;
第二:拖欠物业费缴纳滞纳金请给我出示具有法律依据的文件以说服我缴纳;
第三:要缴纳物业费需要提前缴纳一年的,那么请问物业是否给业主提前支付的银行利息?如果没有那么我认为滞纳金我同样可以不予缴纳;
第四:拖欠物业费您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问题,无果可以诉至法律,有何人给您权利拒绝充值电费,电费和物业费之间哪里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5-07-21 10:24:48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该小区物业公司由福山区物业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为了更好的解决您反映的问题,请您直接向福山区物业主管部门6999672反映投诉。谢谢![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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