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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7407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5-11-02 10:50:01
烟台二马路191号7、8号楼断供天然气
烟台二马路191号7、8号楼断供天然气40多天,暖气费也交不上了。2015《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明确:“第十一条 拆迁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不得在拆迁公告批准的搬迁期限内对尚未搬迁完毕的同一建筑物内已经搬迁的房屋先行拆除,不得对未搬迁的房屋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或者实施其他行为,妨碍被拆迁人正常生活。”目前,有关单位停止供气、供暖理由和手续不充分,7、8号楼对拆迁安置、停暖、停气一无所知。该怎么办,请有关部门及早答复和解决。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5-11-02 14:21:46

您好,具体事宜您可咨询东山干休所协调解决。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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