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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7442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5-11-24 10:02:33
桃花街小区少数居民非法占用车位
芝罘区面市街、菜市街、桃花街小区的车位被小数无良人员私自布设地桩非法圈占,导致小区内其他居民车辆无法停留,也导致前去行政审批中心等单位办事的车辆无序的停在道路,造成居民出行不便,向贵部门多次反映过,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而且互相推诿搪塞工作不做为,今再次咨询职能部门,到底还能不能彻底解决非法私占车位这个问题,谢绝套话。不要告诉我要向芝罘区城管委投诉,这是你们内部的事。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5-11-27 13:51:46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支持!中队接投诉反映政府出资对华茂社区改造后设置的车位被居民用地桩圈住私用的案件后,中队立即派执法人员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投诉属实,经中队人员走访周围居民及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群众代表召开现场会后了解到:该处居民之所以设置地桩地锁圈车位,主要是市政府为改善华茂小区停车难问题,花大力气铲除楼前草坪,为华茂小区居民修建停车位,自从楼前的停车位建立以后,因华茂社区不是封闭小区,周边单位如日报社、中信银行及周边饭店店铺等外来车辆占用,并且乱停乱放,导致小区居民无处停车及出行困难。居民设置地桩的楼,楼上居民全部签字认可书。并表示如政府愿意出面为其设置门禁等设施,居民愿意自行拆除地桩地锁。
目前,因地桩地锁当事人涉及周边居民数量庞大,且城管部门无强制拆除权(据2013年4月份最高院对违法建设拆除方面的司法解释,法院已明确不再受理城管部门关于违法建设案件的非诉执行申请,因此依据城管执法查处违法建设上没有强制执行权,不能实施强制拆除。若以城管作为执法主体实施强拆,将面临执法犯法“乱作为”的严重后果。),因此,中队正在逐户开展工作,动员当事人自拆。另,为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反复发生,考虑到该小区有专门的物业公司(现物业公司为府庭物业)进行管理,中队建议,将此问题向物业公司进行交流,由其加大投入,进行调研后设置门禁,实施封闭管理,切实发挥好物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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