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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7468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于爱丽     提问时间:2015-12-07 11:29:01
我要问问我的车是不属于强劫
我叫于爱丽。家住威海市文登区葛家镇生格庄村。我于2014年8月8号去烟台栖霞去看绿化树苗。我把我的车停在西城高速路边。车钥匙没拔下来。被一个叫倪景攀的人没有经过我同意就私自开了去送一个叫陈永华的人去打麻将。结果我回来后看见我的没有了。就打电话问倪景攀是不是开我的车了,他说他去送一个人马上回来,结果我等了很久也没有回来我就打电话问哦。他说车被陈永华还有三个男的抢走了还把他打了连他的钱包还有银行卡也抢了。他让我去栖霞找他。我去了栖霞他就跟我去了翠屏派出所报案当时是一个姓林的警官接待的我们他说明天给查一下。结果第二天去找派出所的林警官他就是不想给我管的意思。就一直推委我在等了今天后感觉没有给出面管的情况下。我去了法院起诉了陈永华。过了一段时间她打电话说让我去法院撤诉就把车给我。我认为我撤诉能还我车结果她口是心飞。还是没有还给我的车。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再次上法院提起了诉讼。在今年的九月份法院判决让陈永华把我的在十五日内把车还给我。结果到现在也没还我车。我去了栖霞执行庭要求强制执行。执行句一直没有给执行。就是说执行难,难道我的车就没有办法给解决吗?现在真的是人情大于王法了吗?后来我听他们说抢我车的陈永华是当时的黑社会,就是法院也不敢怎么她,我希望有关领导能给我处理一下。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5-12-17 09:18:19

2014年8月8日9时50分,临沂市郯城县重坊镇倪村倪某攀报警称:其在栖霞市汽车站南边胡同遭人殴打。调查中发现:倪某攀在两年前给庄园街道邢家疃村陈某华儿子办理工作调动时,陈某华通过倪敬攀担保给办事人人民币六万元,至今陈某华儿子工作调动未果,陈某华称倪某攀也未退还收取陈某华的人民币,因此倪某攀与陈某华产生经济纠纷。倪某攀称8月8日在枣行村陈某华将其驾驶的一辆雪福莱轿车(鲁K1259J)扣押,陈某华称当时倪某攀自愿将该车抵押给自己。后于某丽称该车是她的,要求归还。但陈某华扣押车一事属经济纠纷,应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我所工作人员已就有关情况向于某丽解释。于某丽现已向栖霞市人民法院起诉,栖霞市人民法院2015年8月19日依法判决陈某华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将鲁K1259J黑色雪福莱轿车返还给于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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