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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7485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5-12-16 11:59:05
清泉热电公司:请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贵公司最近在中海银海熙岸小区在无物业陪同的情况下挨家挨户的检查是否有改动地暖的业主,我们视以理解,我们也查询了相关的资料也明白了挂片和地暖的进出水温的差别,可是我们不理解的是当时我们在买房甚至于装修时售楼以及物业都说是可以改地暖的,那么在中海公司今年10月底与贵司协商供暖和交暖气费的时候也应告知中海公司,我们小区如果有改地暖须多交20%等要求和法律法规,可是延时至11月25号正式供暖以来不是这坏就是那不好供暖也是断断续续的,等小区都维修好了,贵公司又挨家挨户的查地暖,说是地暖的需要去补缴20%的暖气费和滞纳金,而且还给予停暖?那么我想请问贵公司:这20%的费用是一次性交付的还是每年都要交?这20%的费用贵公司是依据哪条法律法规来收取的?既然我们已交取100%暖费和20%的热损费,为何因为一个地暖说停暖 就给停暖?我们这120%的费用白交了?你们是否考虑家中有新生婴儿还上了年岁的老人?规定虽是死的,但是人呢?你们的工作人员当天下发补缴费用通知当天就给停暖,什么时候缴上什么时候通暖合理吗?我们期待:贵公司拿出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不是你们一面之词的答复! 中海银海熙岸业主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5-12-18 16:09:09

您好,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议您咨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6922071协调解决,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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