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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8154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6-01-14 11:08:03
莱山区莱山镇正农小区物业流氓管理事宜
本人于2007年在莱山区莱山镇正农小区(当时叫圣杰小区)购置房产一套,当时村里说可以办房产证,后来才知道此小区为小产权物业,无法办房产证,这个也就算了,谁让当时贪便宜呢。
但最近物业又滋生事端。本人委托朋友于2016年1月头去缴纳2015年的物业费(卫生费),结果被告知延迟缴纳要交滞纳金,滞纳金的额度是原有费用的100%,也就是要多交一倍。单就此时就无法可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费用的滞纳金是有一定比例的,而不是想怎么收就怎么收。双倍缴纳是毫无依据的。
此外,物业还在没有任何通知业主的情况下,私自把水表、电表给拆除了。如果想要恢复的话,还要交1000元的所谓的安装费。这不是明抢么?我买的物业,水电表应该都属于配套设施,归我个人私有,物业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私自拆除,是不是可以理解成抢劫或盗窃呢?如果物业想惩治一些别有用心的、故意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至少要先通知,如果还不缴纳的,再采取措施。也不能这样殃及池鱼啊。关键是没有任何通知,没有。这种流氓管理的行为,应该马上停止。
请考虑到我们这些小市民的感受,我们本就奉公守法,极力促进社会和谐安定,但他们不能这样欺负我们这些老实人啊。请为我们做主。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6-01-15 16:02:16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通知其主管部门,该小区物业公司由莱山区物业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为了更好的解决您反映的问题,请您直接向莱山区物业主管部门6882902反映咨询。谢谢![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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