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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8180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大小新闻网友     提问时间:2016-02-03 07:47:42
户口是莱阳的,合作医疗报销多少
户口是莱阳的,到莱阳中心医院去看病,合作医疗报销多少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6-08-26 14:58:56

您好!2015年1月1日起烟台市正式施行城乡一体的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简称为居民医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 元,二级医院500 元,三级医院700 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因病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根据医院等级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按一档缴费的,一级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二)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三)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您在莱阳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莱阳中心医院属于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一档缴费45%,二档缴费60%。详情请咨询莱阳社保中心:3365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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