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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8250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6-04-01 09:19:04
从源头杜绝人行道上该板房
近些年马路上违章建筑屡禁不止,尤其是在人行道盖板房尤为严重,人行道上的板房侵占行人通道,逼迫行人不得不在机动车道行走,与交通事故多发有直接关系,板房盖的时候没有人管,形成事实后又成了违章建筑,坼除集公安,城管,街道等居多部门执法,大大增加了惩治违法行为的成本,出现这种情况我以为与交警部门没有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定管理交通道路有很大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末经批准,不得在交通道路进行非交通活动。执行国家法律是管理部门的职责,我们希望交警部门在执法交通管理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对于违法在人行道盖板房的行为,从源头惩治,以彰显国家法律的严肃性,逐步在烟台市民中形成不敢触犯交通安全法的意识,尽快扭转目前在烟台市随意侵占交通道路的情况,以保证人民群众通行安全。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6-05-03 09:09:05

你反映的问题太笼统。要说明具体哪个县市区或者具体位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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