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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反馈 编号:8304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6-05-17 14:33:59
福山天府街幸福公寓又在后院违建
福山区天府街西段道南的幸福公寓,之前在老楼的三层楼顶违规建了一排彩钢瓦板房,水母网、晚报上多次反映、报道后,仍无拆掉,后来竟对外招租住上了人。近日,该公寓的主人白日关上大门,又在其公寓后院违规私自开建了三层高的钢梁结构的架子楼板房,预对外出租。目前,三层楼的框架已建成,希望有关执法管理部门出面查证。听说这个莱阳的房主人很有钱,他将此处房产交给一个张姓的人管理,房主人在市区多处有房产,先前的违建之所以没有被拆除,是否涉嫌贿赂,值得怀疑。既然是违建,为什么上次没拆除?现在又在继续私建??望相关部门速查,不要给市民的印象总是没人管一样,或者交钱了事,这不是习主席所要求的工作作风!!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6-05-24 19:28:43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民如果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设行为,可拨打电话举报。烟台市规划执法支队举报电话:6893110,芝罘区规划执法大队举报电话:6221057,莱山区规划执法大队举报电话:6894110,福山区规划执法大队举报电话:6320240,牟平区规划执法大队举报电话:4324005。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意见》(烟政发[[2012]16号),工作规程规定: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会同违法建设所在区监管部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认为违法建设的,当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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