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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8339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6-06-08 07:17:38
关于电梯广告治理的建议
新修订出台的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电梯轿厢不允许做任何与电梯安全运行无关的相关设施(包括商业电梯广告),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电梯安全和使用的直管监督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文件和措施明令禁止物业公司的这种违规做法。
建议两点:第一,对于已经出现违规的物业公司应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第二:尽快出台相关文件下达给各物业公司明令禁止电梯轿厢做电梯广告这种违规违法的行为。
希望相关部门领导予以重视采纳,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6-06-08 16:34:39

您好: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指导各县市区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宣贯工作力度,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进行查处。具体情况请向各县市区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反映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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