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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8356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6-06-20 16:37:31
福山鸿福街曙光名座南门商铺噪音扰民
福山鸿福街曙光名座南门有一个私自搭建的摊位 且每天晚上开始到晚上九点多持续用高音喇叭叫卖 附近居民楼比较密集 严重影响力居民的生活作息 也与文明烟台格格不入 希望相关领导督促一下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6-06-23 08:44:57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请及时向公安110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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