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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8366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6-06-29 09:30:15
管管民办中小学教师的公积金吧
刚看到本网报到《烟台乡村教师公积金缴存比例将提高 落实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政策》,想到了我们民办学校的教师连公积金都还没有,这是不是违法?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6-07-04 09:46:48

您好:
建议您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说明您的情况,以便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您在投诉前,请确认您已经取得如下证明材料:1、能证明您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材料(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等)、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2、被投诉单位支付您工资的证明材料包括:工资凭条、工资卡(折)明细、缴交社保费工资基数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工资的材料)。3、身份证明:投诉职工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如您尚未取得上述材料,请在取得有关材料后再行投诉。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莱山区黄海路9号黄海置地广场1号楼3楼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监察科电话:666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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