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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8395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6-07-19 10:46:03
金都百货公司签合同不给员工缴保险
该公司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后让员工签订一份一联的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收走合同,劳动者手里连一份书面的合同文件都没有,不给员工缴纳劳保,需要工作满一年后,等待参加公司的相关考试通过后才给缴纳劳保。这不符合劳动法关于缴纳劳保的规定。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6-08-03 10:50:05

感谢您对劳动监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经招远市劳动监察大队调查,未发现该单位不交付职工劳动合同文本、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问题,您也可提供详细情况以便核实,联系电话:8160686,地址:招远市温泉路128号金融大厦238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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