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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8727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6-10-30 17:51:00
毓璜顶医院其建筑变更哪个部门批准的?
1.一期对外公示图医院教学楼和庆善街26号楼(毓秀小区6号楼)之间是小广场。现连体共三层半做职工食堂等。请问其建筑相关变更哪个部门批准的?有无相关部门文件可查。
2.6号楼1-3层产权是否财政局所有?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6-11-04 15:59:02

您好,建议咨询规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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