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8730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6-11-01 12:40:04
莱山区东昌供暖今年又乱收费
我是中铁逸都小区住户,去年交暖气费时,东昌就向我们征收建筑面积+赠送面积的暖气费,后来我们向有关部门投诉东昌乱收费,不合理,上级部门协调解决了。可是今年东昌又来这一套,说是今年收取建筑面积+赠送面积的暖气费,更可气的是去年没交赠送面积暖气费的今年得补交,这一下就多交二三百元,对于平常老百姓来说,这有点过了。我就想请问有关部门,关于暖气费收费标准有没有明文规定,到底是房产证上的标注面积是不是具有公信力,如果房产证上标注的面积不具有法律照应,那是不是请政府有关部门给个明确的说法!本来东昌在莱山就是一家垄断,这下政府出具的房产证都不都不可信,那谁能为老百姓主持公道?忘上级领导能重视这一问题!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6-11-01 14:00:36

您好,《烟台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供热价格的通知》(烟价〔2015〕94号)规定:供热计费面积为建筑面积。
烟建办【1997】51号《关于房屋供热面积计算标准的规定》第一条: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未注明分户房屋建筑面积的,分户建筑面积按国家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进行计算;第三条:遇有特殊情况或因供热面积发生纠纷的,在实地测量的基础上,以房管部门认定为准。感谢您的参与。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