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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8734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6-11-05 18:39:47
中泰物业公司违规收取物业费
2015年10月1日烟台市实行了《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服务收费按照30%予以减收。
此规定已经实施一年多,烟台中泰物业公司竟然置之不理,在它管理的所有小区里拒不执行,公然对抗。这种行为完全是藐视政府的权威性和法规的严肃性,挑战政府的执行力和意志力,是故意给政府抹黑。如果任何人都可以为了自己的私利,肆意践踏政府的文件,侵占群众的利益,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将大打折扣,政府的公信力也受到很大的影响。
我们恳请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及时纠正中泰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保障群众的利益,还政府的信誉度。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6-11-28 16:20:20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详情请向物价部门反映投诉。谢谢![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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